厦门市得尔美卫浴有限公司环境保护信息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厦门市得尔美卫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751603339R)法定代表人:严永强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草塘路700-702号
联系方式:15306090839
二、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年生产花洒350万只、龙头75万只、模具100套(自用)。
三、生产工艺
花洒生产工艺为:塑料米-注塑-冷却-修边-委外电镀-组装-试水-成品;龙头生产工艺为:铝合金配件-组装、超声点焊-品检--成品;模具生产工艺为:S136-磨、铣、钻、线切割-配模-抛光-成品;压铸生产工艺为:锌合金原料-熔融-压铸成型-部分脱模-修整、抛光-委外电镀-成品
四、产、排污情况
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无工业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最后进入同安水质净化厂;废气:废气主要是模具、压铸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抛光粉尘,熔融压铸过程中产生中产生的烟尘、塑料米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注塑废气有组织排放进入大气;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机台冷却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机台日常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注塑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废弃边角料、不良品、包装废弃物以及抛光过程中收集的少量粉尘,委托物资部门回收。
五、执行标准
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氨氮和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废气执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六、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厂区设有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试水废水处理回用措施;注塑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经25米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经干式过滤器后处理达标后楼顶排放、抛光废气、压铸废气经相应的废气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楼顶排放。
七、建设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我司于2017年9月1日获得《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关于厦门市得尔美卫浴有限公司卫浴配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厦环(同)审〔2017〕239号)。
八、排污许可证
我司于2022年8月16日取得排污许可(91350211751603339R001X)。
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无。
十、清洁生产无。
十一、自行监测
我司于2022年09月29日在“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自行监测”平台上进行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备案。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联系人:柯小姐
联系电话:15306090839